人社部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涉及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资质等! 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2/5 16:49:35】 【浏览次数:4269】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继今年3月份人社部取消73项证明材料后,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近日,人社部决定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材料有:

 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9项考试报名,以及免试部分考试科目,不再需要职业资格证书,改为告知承诺制;

 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10项考试,不再需要职务聘用证明,改为告知承诺制;

● 补办资格证书不再需要丢失登报声明和单位证明,可直接提交补发申请;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材料有:

● 企业办理社保登记不再需要营业执照、执业证件、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和企业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

● 单位社保注销登记不再需要社保登记证;......

具体如下:




人社部第一批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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