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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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1/7/26

   

陕建标发﹝2021﹞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陕建标发﹝2021﹞9号)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行业发展和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以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为目的,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主要范围如下:

(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需统一制定的标准及标准设计;

(二)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且在我省推广应用一年以上,有领先性可靠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需统一制定的标准及标准设计;

(三)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关技术要求,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配臵标准,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城市风貌标准等;

(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BIM技术、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无障碍环境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标准;

(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

其中: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BIM技术、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无障碍环境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社会效益明显的申报项目,可优先立项。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标准立项单位应填写《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附件3)一式五份封面盖公章(“立项申请报告”超过20页的请双面打印);

申报标准设计立项单位应填写《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附件3)一式五份封面盖公章(“立项申请报告”超过20页的请双面打印);

申报单位应填写《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项目计划》(附件4)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由专利转化为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的,主编单位应取得专利人许可,提供专利相应信息材料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一并纳入立项申请报告内容。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陕西省建设标准设计站(地址:西安市金华北路176号陕西电子大厦705房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纸质资料的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

(二)在2019年及之前申报的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项目,到2021年9月30日未完成且未书面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期新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主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第一主编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应在本省。

  联系人:谭新来、欧阳湖  联系电话:029-83240498

  附件:1.《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

     2.《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项目立项申请表》

     3.《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立项申请报告》

     4.《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标准设计项目计划》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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